市場監管總局就《保健食品標簽警示用語指南(征求意見稿)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,其中明確提出,保健食品應在標簽顯著位置標注“本品不能代替藥品”等警示語。此舉旨在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市場,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,引導公眾科學認知、理性消費保健食品。
長期以來,部分保健食品在營銷宣傳中,通過模糊或夸大的表述,有意無意地讓消費者產生其具有疾病預防、治療功能的誤解,甚至誤信其可以替代正規藥物治療。這不僅損害了消費者權益,延誤了患者接受正規醫療的時機,也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和醫療環境。此次擬強制要求標注明確警示語,正是針對這一市場亂象的精準施策。
根據征求意見稿,警示語將采用清晰的字體、醒目的顏色,在包裝的主要展示版面固定區域標注。這一強制性要求,將使“保健食品不是藥品”這一基本屬性在消費者選購時一目了然,成為一道關鍵的“防火墻”。它清晰地劃定了保健食品作為“調節機體功能、降低疾病風險”的特定健康食品,與以“預防、治療、診斷疾病”為目的的藥品之間的根本界限。
新規的出臺具有多重積極意義:
對消費者而言,這是重要的知情權保障。醒目的警示語如同一個及時的“提醒”,有助于提升公眾尤其是中老年群體的辨識能力和防范意識,避免被虛假宣傳誤導,做出更明智、更安全的健康消費選擇。
對行業而言,這是倒逼規范發展的契機。強制標注警示語,壓縮了不良商家進行誤導性宣傳的空間,督促所有企業將競爭重心回歸到產品真實品質、科學依據和誠信服務上來,有利于營造風清氣正的市場環境,促進保健食品行業長期健康發展。
再次,對監管而言,這提供了更明確的執法依據。標簽管理是市場監管的前沿陣地,清晰統一的警示語要求,使監管人員在日常檢查和案件查處中標準更明確,有助于提高監管效能,嚴厲打擊違規宣稱療效的行為。
標注警示語只是治理環節中的一步。要徹底凈化保健食品市場,還需多管齊下:
一方面,需要持續加強對保健食品廣告的審查和監測力度,嚴厲打擊線上線下各類虛假、夸大宣傳行為,特別是利用健康講座、專家義診等形式進行的隱蔽推銷。
另一方面,科普宣傳需持續深入。相關部門、媒體、社區應攜手,通過多種渠道向公眾,特別是易感人群,普及保健食品與藥品的區別、如何識別“藍帽子”標志、如何查看批準文號等信息,全面提升國民健康素養。
企業主體責任必須壓實。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,在產品研發、標簽標識、廣告宣傳等全鏈條恪守誠信,主動向消費者傳遞科學、準確的產品信息。
“本品不能代替藥品”,短短一句警示,背后是監管態度的明晰,是對消費者負責的體現,更是推動行業邁向更高質量、更可持續發展的關鍵一步。期待新規正式落地后,能為保健食品市場帶來更清朗的環境,讓保健食品真正回歸其“保健”的初衷,成為公眾追求健康生活的有益補充,而非混淆視聽的營銷噱頭。公眾在選購時,也應牢記這一警示,理性看待保健食品的功能,將疾病診治托付給專業的醫療機構和藥品,守護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防線。